接受自己

我常常思考,人生的目的是什麼?人活著是為了什麼?雖然這些問題對大多數人來說都不是問題,但我卻一直想探其究竟。
想了好久,覺得人生的目的是「追求幸福感」。然而「追求幸福感」的成功與否,包含了主客觀的條件。主觀就是「要」或「不要」,客觀就是「能夠」或「不能夠」。主觀條件相對單純,因為完全是自我意志。例如,如果我喝了星巴克的咖啡,就會感到幸福。那麼要不要走去買,就屬於意志。不過,在自由意識的主觀條件下去追求幸福感是必須付出代價的。沒有錢,則沒有能力購買;沒有努力讀書,也無法考高分。付出代價的「能力」就是追求幸福感的客觀條件,也是最重要的條件。簡單來說,人生就是拼「付出代價的能力」。

「能力」的養成通常是痛苦的。孟子曾說「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身,行彿亂其所為,所以動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。」也就猶如小時候長高時,會有「生長痛」一般。無論為了體能增加而鍛鍊、為了賺錢而花費時間、為了考高分而努力讀書,甚至是為了容易跟人相處而受菱菱角角被磨掉的痛苦。有人會說,為了追求幸福感就得先受一堆痛苦,那能不能不要這麼麻煩?反正一開始什麼都不要做不就好了?是的,乍聽之下好像對。但啥都不做,人生乏味。另外,我們總有一種信念,認為辛苦後嚐到收穫的果實是甜美且值得的。也就是這個信念一直推動著人類進步。

柯P在百日新政演說裏談到,他說他以前一開始都希望每個學生努力認真讀書,後來他領悟到每個人對自我的要求不同,所以花費在努力精進學業這件事的投入程度當然也就不同。沒錯,每個人對自我要求的程度都不同,所獲得的也不儘相同。最重要的是,要接受自己因自我要求及努力的不同所造成的不同結果。白話來說,就是如果一開始不打算讀書也沒真的去努力讀書,考出很爛的分數,自己也必須接受它。現今社會問題不少發生於類似希望「錢多、事少、離家近」之類的妄想,又或者是自己不努力的情況下,看到別人成功,就說別人有問題或怪別人怪環境。其實啊,人生不需要囉囉唆唆。下多少苦功,得多少果。然後接受那個果,如此而已。